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內容包括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兩大部分,其體系確立強調完整的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知識結構,系統(tǒng)闡述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識。既反映已經成熟或者公認的理論和制度建構,又體現(xiàn)具有代表性的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領域的學術思想。在闡析中國內地勞動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同時,關注該領域法律實踐。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lián)系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社會保障法是指調整有關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優(yōu)撫和社會福利方面的法律。《勞動合同法》、《工會法》以及《失業(yè)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等。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社會保障法是指調整關于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包括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也是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和經濟發(fā)展享受權的各種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社會保障法是調整以國家和社會為主體,為了保證有困難的勞動者和其他社會成員,以及特殊社會群體成員的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其生活質量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