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貸是指省資金中心繳存職工在蘭州市域內(nèi)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可同時向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yè)務(wù)的商業(yè)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組合。

按時、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職工可以申請組合貸款。借款申請人已婚的,配偶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xù);借款申請人未婚、離異或喪偶單身的,僅以本人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再增加共同申請人。

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單筆貸款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其中:單身職工60萬元,已婚職工70萬元;商業(yè)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貸款審核過程中所購房屋不再區(qū)分限購區(qū)及非限購區(qū),均按照首套房首付款金額不低于30%,貸款金額不超過70%且不超過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二套房首付款金額不低于50%,貸款金額不超過50%且不超過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