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旨在保護瀕臨滅絕的植物和動物,最大限度地保護地球上的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以造福于當代和子孫后代。
公約規(guī)定,發(fā)達國家將以贈送或轉讓的方式向發(fā)展中國家提供新的補充資金以補償它們?yōu)楸Wo生物資源而日益增加的費用,應以更實惠的方式向發(fā)展中國家轉讓技術,從而為保護世界上的生物資源提供便利;簽約國應為本國境內的植物和野生動物編目造冊,制定計劃保護瀕危的動植物;建立金融機構以幫助發(fā)展中國家實施清點和保護動植物的計劃;使用另一個國家自然資源的國家要與那個國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