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購房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在針對某套房產達成買賣意向之后,在辦理新的房產權證之前,雙方對該房屋在買賣過程中,某些細節(jié)上進行的約定。

而房產證明就是產權證,房屋產權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的證件,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憑證。

二者存在先后關系,正常情況下都是先簽訂購房合同,以后再去辦理產權證明,因此,購房合同不算房產權屬證明,但可以在發(fā)生房產糾紛時,作為補充的證據(jù)來使用。

購房合同不能證明產權。只有辦理了房產證,在產權證上明確你為權利人后,你才是房屋的真正產權人,購房合同只是在產權證下來之前的一個能證明你權利的一個證據(jù)而已,但并不等同產權證的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