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講,還是適用“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xiàn)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這個公式。但確實,中期流貸的期限合理性是個很大的問題。一般的流動資金用途,是超不過一年的。除非這個企業(yè)的生產周期特別長,比如涉及定制化商品制作銷售;或者回款周期特別長,導致應收帳款一年還轉不回來一輪。否則合理性要被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