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還在貸款中的房子的問題,如果自身是在沒有其他的方式償還債務的話,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會做相應的折算,進行拍賣或是折價償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參考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