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1-03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的議案》,公司擬以在建工程作為抵押,向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創(chuàng)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2 億元貸款,最終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以銀行審批為準。
一、基本情況
為了提高公司融資的便利性,滿足業(yè)務發(fā)展的實際需要,改善公司現(xiàn)金流狀況、降低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經營發(fā)展,公司擬以在建工程作為抵押,向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創(chuàng)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貸款,最終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以銀行審批為準。具體情況如下:
1、借款人: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貸款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創(chuàng)支行
3、貸款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具體以最終簽署的貸款協(xié)議為準
4、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具體以最終簽署的貸款協(xié)議為準
5、貸款利率:具體以最終簽署的貸款協(xié)議為準
6、貸款抵押物:公司在建工程
7、授權事宜:上述申請抵押貸款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及/或其授權代表在上述貸款金額及貸款期限內與相關銀行簽署抵押協(xié)議、貸款協(xié)議及其他相關文件(包括該等文件的修正及補充)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授權期限至前述事項辦理完畢為止。
本次在建工程抵押貸款事項在董事會的審議范圍及權限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擬以在建工程向金融機構申請銀行抵押貸款,是為了滿足公司融資需求,根據金融機構要求進行,該抵押資產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yè)務發(fā)展造成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1-040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訊方式發(fā)出通知,于11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西斗門路3號天堂軟件園E幢17樓會議室以現(xiàn)場與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孫彥龍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公司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本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已批準實施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歸屬條件,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規(guī)定的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可歸屬數量為316,5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相關規(guī)定為符合條件的29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
董事譚亞女士、江文祥先生因具有激勵對象身份而與該議案具有利害關系,因此回避表決此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7)。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已批準實施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鑒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3人已離職,不再符合作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其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合計14,000股應予作廢。因此,董事會同意對上述具備特定情形的已授出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廢處理。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8)。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的議案》
公司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是為了滿足融資需求及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該抵押資產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yè)務發(fā)展造成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因此,董事會一致同意上述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9)。
特此公告。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1-041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jiān)事會及全體監(jiān)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訊方式發(fā)出通知,本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9日在杭州市西湖區(qū)西斗門路3號天堂軟件園E幢17樓會議室以現(xiàn)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公司應出席監(jiān)事3名,實際出席監(jiān)事3名,董事會秘書列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監(jiān)事會主席王大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
經與會監(jiān)事認真討論,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同意為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歸屬。
全體監(jiān)事并簽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jiān)事會認為,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監(jiān)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1-037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擬歸屬數量:316,500股
● 歸屬股票來源: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的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權激勵計劃主要內容
(1)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數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量為160.0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份總數8000.00萬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128.0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份總數的1.60%,占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80.00%;預留32.0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份總數的0.40%,占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20.00%。
(3)授予價格(調整后):50.50元/股,即滿足授予條件和歸屬條件后,激勵對象可以每股50.50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向激勵對象增發(fā)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數:首次授予32人,預留授予11人。
(5)歸屬期及歸屬安排: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滿12個月后分四期歸屬,每期歸屬的比例分別為25%、25%、25%、25%;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滿12個月后分四期歸屬,每期歸屬的比例分別為25%、25%、25%、25%;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滿 12個月后分三期歸屬,每期歸屬的比例分別為 30%、30%、40%。
(6)激勵對象歸屬權益的任職期限要求:激勵對象歸屬獲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須滿足12個月以上的任職期限。
(7)公司層面的業(yè)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在2020-2023四個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公司業(yè)績進行考核,以達到業(yè)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當年度的歸屬條件之一。本激勵計劃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
注:上述“營業(yè)收入”指公司經審計的營業(yè)收入。
歸屬期內,公司為滿足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歸屬登記事宜。若各歸屬期內,公司當期業(yè)績水平未達到業(yè)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
(8)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按照公司內部績效考核制度實施。激勵對象個人考核評價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類,對應的可歸屬情況如下:
在公司業(yè)績目標達成的前提下,激勵對象當年實際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個人當年計劃歸屬的數量×個人層面歸屬比例。
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歸屬的,應作廢失效,不可遞延至下一年度。
2、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發(fā)表了核查意見,并核實了列入激勵計劃名單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內部公示。公示期內,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對名單內人員的異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0-028)。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0-030)。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監(jiān)事會對首次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相關授予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編號:2020-031)。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前述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相關授予價格調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編號:2021-022、2021-023)。
(二)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情況
經履行前述決策程序,公司已按本激勵計劃向合計43名激勵對象累計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60.00萬股,具體如下:
(三)本次激勵計劃歸屬情況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未實施歸屬。
二、 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說明
(一)董事會就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是否成就的審議情況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在因具有激勵對象身份而與該議案具有利害關系的二名董事回避表決的情況下,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
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規(guī)定的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可歸屬數量為316,5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相關規(guī)定為符合條件的29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
(二)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說明
1. 首次授予部分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
根據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在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將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具體是:
注:歸屬日必須為交易日,且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歸屬前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對象獲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間內歸屬:① 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 公司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公告前10日;③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指公司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④ 中國證監(jiān)會及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期間。
由上,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日為2020年10月20日,現(xiàn)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具體歸屬期限為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
2. 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歸屬條件
根據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本次激勵計劃,公司授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歸屬應同時滿足公司未發(fā)生有關負面情形、激勵對象未發(fā)生有關負面情形、激勵對象滿足12個月以上任職期限、公司業(yè)績符合考核要求、激勵對象個人業(yè)績符合考核要求五大條件,對照說明如下:
由上,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32名激勵對象中,除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原因需作廢其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4,000股之外,其余共計29名激勵對象獲授316,500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尚待歸屬。
(三)未達到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處理方法
因激勵對象離職的原因,共計3人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14,000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將由公司作廢處理。
(四)獨立董事及監(jiān)事會的意見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同意為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歸屬。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發(fā)表了《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規(guī)定的歸屬條件已成就,可歸屬數量為316,500股,對應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29人,本次歸屬安排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歸屬安排實施限制性股票的歸屬登記。
三、 本次歸屬的具體情況
(一) 授予日:2020年10月20日
(二) 歸屬數量:316,500股
(三) 歸屬人數:29人
(四) 授予價格(調整后):50.50元/股
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畢,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授予價格由首次授予時的51.00元/股調整為50.50元/股。
(五) 股票來源: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將根據政策規(guī)定的歸屬窗口期,統(tǒng)一辦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歸屬及相關的歸屬股份登記手續(xù)。
(六) 激勵對象名單及歸屬情況:
注:因計算時采用四舍五入,百分比合計數可能與各明細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
四、 監(jiān)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情況
監(jiān)事會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fā)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見。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對應32名激勵對象中,除3人因離職不符合歸屬條件外,其余29名激勵對象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yè)務指南第4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以及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作為激勵對象的資格和條件,其獲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
綜上,公司監(jiān)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人員均具備合法有效的主體資格,監(jiān)事會同意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
五、 歸屬日及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公司將根據政策規(guī)定的歸屬窗口期,統(tǒng)一辦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歸屬及相關的歸屬股份登記手續(xù),并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變更登記手續(xù)當日確定為歸屬日。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六、 限制性股票費用的核算及說明
公司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對限制性股票進行重新評估。公司將在授予日至歸屬日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歸屬的人數變動、業(yè)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xù)信息,修正預計可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對應的等待期根據會計準則對本次限制性股票相關費用進行相應攤銷,具體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七、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歸屬及本次作廢已取得現(xiàn)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歸屬的激勵對象及其歸屬數量、本次作廢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已按照《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了現(xiàn)階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
八、 上網公告附件
(一)杭州當虹科技股份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杭州當虹科技股份公司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三)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關于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暨部分已授權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作廢的法律意見書。
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1-038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已批準實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根據股東大會的批準和授權,公司于2021年11月29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作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出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4,000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 名和職務進行了內部公示。公示期內,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對名單內人員的異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0-028)。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0-030)。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監(jiān)事會對首次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相關授予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編號:2020-031)。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前述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相關授予價格調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編號:2021-022、2021-023)。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
二、 本次作廢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本激勵計劃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鑒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3人已離職,不再符合作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其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4,000股應予作廢。
因此,本次作廢已授出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4,000股。
三、 本次作廢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經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離職人員中不涉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不影響公司技術團隊及管理團隊的穩(wěn)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繼續(xù)實施。
四、 監(jiān)事會意見
公司監(jiān)事會認為: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五、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3人已離職,不再符合作為激勵對象的條件,本次作廢部分已授出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審議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予以作廢處理。
六、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2021年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