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越來越成熟的同時也成為了大家買車時的首選方案。辦理車貸的時候并沒有那么簡單,一個不慎你就可能被坑進去幾千上萬,甚至連車都得不到,白白交了"智商稅"。
隨著車貸的門檻是越來越低,貸款的人也是越來越多,同時因為車貸產生的糾紛也開始明顯增多。
最常見的就是因為沒有按時還款產生的糾紛:
一是車主未按時還款,事后雖及時補上,可仍需支付一大筆違約金。
二是車主數期未還款,金融公司直接將車開走。
如果想拿回車,除了還清貸款和違約金,還要支付扣車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通常是上萬元,一般中高檔車引發(fā)的車貸糾紛居多。所以說,貸款買車之后,一定要及時的還款,否則將會給自己帶來不小的麻煩,同時也會對個人信用有影響。
這種因為自身原因產生的損失還情有可原,但是下面這三種霸王條款才是真的坑害消費者!
一是繳納"保證金"
有過貸款買車經歷的車友們一定知道辦理車貸的時候需要交納一筆"保證金",其實這個款項并不是必須繳納的費用,是4S店自行規(guī)定的,而且沒有明確的條文規(guī)定數額。正常情況下如果按時還清了車貸,這筆保證金是可以收回的,但是絕大多數的4S店則會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或者將這部分錢轉換成只能在這家4S店購買的服務或產品。所以在這一方面一定要提前商議并書面落實。
二是強制續(xù)保
在辦理車貸時,4S店會要求消費者在店內購買固定的保險,否則就不能通過審批。很多人為了辦理車貸也接受了這樣的要求,但是有些4S店會在你還清車貸之后繼續(xù)強行續(xù)保,而且保費要比市場高出很多。在辦理車貸的時候一定要著重強調這一部分。
三是扣押理賠金
在辦理車貸之后出險也是一件很讓人頭疼的事情,很多貸款機構為了規(guī)避風險,都會在車險的第一受益人上填寫貸款機構。在車輛出險的情況下你不具備向保險公司索要賠償的資格。保險公司會讓你出具由貸款銀行的"保險理賠委托書"。所謂的"理賠委托書"涵蓋兩層意思:銀行證明貸款車的還款記錄良好;銀行作為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放棄了因車險而對保險公司的索賠權益,主要是為了減免日后不必要的理賠款支付糾紛。類似的糾紛,緣于消費者對合同的理解存在誤區(qū),大筆一揮在合同上簽了字,就承擔了相應的法律義務。如果你已經全款結清了,一定記得更改第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