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付的押金,擔保合同都到期了為什么不退給我?”近日,導報記者在瑞安市工商局了解到,部分擔保公司為消費者提供車貸擔保服務后,拒退押金,這讓不少消費者被貸款手續(xù)弄得相當不順心。

  合同到期 押金不退?

貸款買車已經不是什么稀奇事兒了,辦按揭、開新車讓不少人實現(xiàn)了買車的愿望,但是不少消費者在擔保合同到期后,碰上了擔保公司拒不退還押金的事情。

  據(jù)導報記者了解,2009年,市區(qū)陳先生到瑞安寶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車,出于經濟方面的考量,陳先生決定貸款按揭買車,當時是通過華峰申銀擔保公司(現(xiàn)更名為華峰申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貨款擔保,并支付了押金6000元?! 〕两谫I新車的興奮勁中的陳先生也就沒注意貸款、擔保等一系列手續(xù)中的具體條文。2013年擔保合同到期后,陳先生到擔保公司要求退還押金,卻被告知因未到指定保險(放心保)公司保險,押金不予退還?! o獨有偶,溫州市區(qū)的兩位車主,其中鹿城的張小姐當初交了5500元的押金,而龍灣的鄭先生金額相對較大,為23100元,擔保公司均表示押金不退?! l款涉嫌霸王條款 陳先生認為,擔保公司這一條款對于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于是便向工商部門投訴此事,瑞安市工商局接到投訴后,立即指派調解人員到擔保公司了解情況并進行調解?! Υ耍瑩9痉矫姹硎居捎诋敵踉诤贤幸呀泴懨?,消費者應到其指定的保險公司進行投保,消費者沒有履行合同規(guī)定,違約在先,因而押金最多只能退一部分,如果要退全款的話,陳先生必須繼續(xù)到其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  但是,陳先生則認為該公司的合同強制消費,其說法自己完全不能接受。調解人員隨后對該擔保合同進行審查,明確指出,該擔保格式合同中要求消費者到其指定保險公司擔保的規(guī)定,涉嫌霸王條款,應歸于無效。經耐心調解,最終擔保公司于7月2日全額退還3位消費者的押金共計34600元。

  工商提醒 合同簽訂需謹慎

在瑞安市工商局,調解人員告訴導報記者,不少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往往忽視條款內容,給什么就簽什么,最終誤入合同違約陷阱。在此,瑞安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貸款買車要當心連環(huán)“強制消費”,提醒廣大車主一定要先問清銀行、擔保等環(huán)節(jié)的費用,千萬不要盲目付首付,避免被多收款項。

  此外,在購車前應詳細查看簽訂的合同細節(jié),如果發(fā)現(xiàn)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及時予以協(xié)商,涉嫌霸王條款的,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廣大車主一定要留存合同,一旦發(fā)生糾紛能夠有跡可循。有條件的話,最好請一位專業(yè)人士陪同簽訂或審查合同,在對合同條款無爭議的情況下再簽字蓋章。(市場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