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積分制管理辦法修訂

現印發(fā)《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分制管理辦法(修訂)》,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積分項目調整

修訂后的辦法增加了職業(yè)技能培訓、見義勇為、無償獻血等積分項目,完善了積分項目體系,更加突出社會責任感和正向激勵作用。

積分值調整

對部分積分項目積分值進行了調整,提高了政策優(yōu)惠力度。如繳存公積金年限積分值由每滿1年積3分調整為5分,連續(xù)繳存公積金月數積分值由每滿1個月積1分調整為2分。

積分使用范圍擴大

修訂后的辦法將積分使用范圍擴大至購房、租賃等領域,滿足繳存職工多樣化住房需求。既可用于提取購房首付款和還款,也可用于提取租房補貼和支付租金。

積分公示制度

建立積分公示制度,每年公示職工積分情況,增強積分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接受職工監(jiān)督。

舉報受理機制

完善舉報受理機制,建立舉報受理、調查處理、信息反饋等工作流程,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維護積分制管理的公平公正。


濱住金發(fā)〔2019〕8號

關于印發(fā)《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分制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市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

為進一步做好積分制管理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黨組研究,制定了《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分制管理辦法(修訂)》,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2019年2月21日

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附件:

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分制管理辦法(修訂)

積分制管理是對人的能力和綜合表現用獎分和扣分進行量化考核,通過軟件進行記錄,且累積使用,積分永不清零。積分既與員工做事掛鉤,又與員工做人掛鉤,不僅提高制度的執(zhí)行力,而且滿足了職工的精神需求,促進單位文化建設。經中心黨組研究、修訂,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市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考核,中心其他人員(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實行積分制管理。

二、積分設置

(一)一次性積分

1、基礎積分,啟動時一次性給予2000分。

2、工齡積分,工齡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每月記100分,啟動時一次性給予。在編干部職工,按照人事檔案認定的工齡計算;勞務派遣人員按照進入中心工作并在中心發(fā)工資的時間(包含實習期)計算工齡。

(二)固定積分

1、學歷:分為博士、碩士、本科、大專及以下四個等級,每月固定獎120分、100分、80分、40分。

2、職務或職稱:職務分為正科、副科、科員、辦事員四個等級,每月固定獎100分、80分、40分、20分;職稱(已聘任)分為副高、中級、助級三個等級,每月固定獎100分、80分、40分。事業(yè)管理、專業(yè)技術兼職人員可以選擇職務或職稱一項進行固定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