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視《每周質(zhì)量報告》報道稱,五年前,重慶的肖太太去銀行存款,工作人員介紹說,有一款新華人壽的紅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C款)理財產(chǎn)品收益比存款高,肖太太就把兒子打工寄回來的兩萬元錢交給了工作人員。雙方約定,每年交2萬元保費,連交5年,保費總計10萬元。其丈夫肖先生知道后,馬上趕到買保險的銀行,想挽回損失,然而銀行工作人員卻表示,要退只能退13000元,這讓老兩口無法接受。
按條款規(guī)定,專家算了一下,以該消費者2012年的實際情況為例,支付10萬元所謂保險費,最高時也只得到112486.695元的保障。即便按這個最高保障算,其保費與保障金額的比也僅約為1比1.12。而按照隨機選取的被保險人年齡相似的保障類似的保險產(chǎn)品計算,保險保費與保障金額之比一般都在1比160以上。也就是說這款分紅險的價格是正常保險價格的100倍以上。專家指出,這一類所謂的分紅險,作為保險沒有真正的保障意義,作為獲利投資的產(chǎn)品對消費者也不利。
而在上海,許女士父親與重慶肖先生所購買的是同一款產(chǎn)品,按照約定,這份保險的基本保險金額僅是總保費的大約1.14倍。作為保單的受益人,許女士33歲身體健康,她父親花13萬多元錢,只能買到15萬多元的身故保障,這幾乎意味著保險期間死亡可能比生存可能要大很多倍,這顯然不合基本保障功能。而許女士的父親一共買了三份保險,繳費期為七年,總計需要保費24萬多元。可她父親七年間全部的收入也只有21萬元,到最后根本買不起這保險。
新華保險被央視曝光了是怎么回事兒?此次央視曝光分紅險貓膩事件,以新華保險紅雙喜分紅險產(chǎn)品為例,指出了當(dāng)下整個保險理財產(chǎn)品銷售的亂象。保險專家指出,保險本身是有明確的構(gòu)成條件的。而從新華人壽的這款紅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C款)來看,并不具備保險的基本特征。按條款規(guī)定,專家算了一下,以肖云2012年的實際情況為例,他支付了10萬所謂保險費,最高時也只得到了112486.695元的保障。即便按這個最高保障算,其保費與保障金額的比也僅約為1比1.12。而按照隨機選取的被保險人年齡相似的保障也類似的保險產(chǎn)品計算,保險保費與保障金額之比一般都在1比160以上。也就是說這款分紅險的價格是正常保險價格的100倍以上。
專家指出,這一類所謂的分紅險,作為保險沒有真正的保障意義,作為獲利投資的產(chǎn)品對消費者也不利。
專家指出,真正的分紅險有兩種表現(xiàn)形式。一種是互助型保險公司,買保險即為入股。這和新華人壽這種股份有限公司之間沒有關(guān)系。另一種分紅險是作為保險營銷手段產(chǎn)生的,保險資金必然會產(chǎn)生閑置,閑置的保險資金進行投資活動有可能產(chǎn)生利潤。如果從中拿出一部分來返還給消費者,就叫紅利,但這個紅利只是營銷手段,不是股份帶來的??偠灾?,真正的分紅險與新華人壽所銷售的這款紅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C款)沒有關(guān)系。
【精彩專題】商業(yè)保險有必要買嗎——商業(yè)保險可靠嗎——商業(yè)保險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