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qū)別
再保險是保險業(yè)中的第二層保險,由再保險公司向原保險公司提供保障,覆蓋原保險公司承保風險中超出其承保能力的部分。而原保險則是保險業(yè)中的第一層保險,由原保險公司直接向投保人提供保障。
風險轉移
再保險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轉移風險。原保險公司通過向再保險公司購買再保險,將超出的風險轉移出去,降低自身承擔的損失。
承保范圍
原保險的承保范圍由原保險公司與投保人約定的保險合同決定。而再保險的承保范圍則取決于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的再保險合同。
保費和手續(xù)費
原保險的保費由投保人向原保險公司支付。再保險的保費則由原保險公司向再保險公司支付,稱為再保險費。此外,再保險公司還會向原保險公司收取手續(xù)費。
保險條款
原保險的保險條款由原保險公司制定,并與投保人簽訂合同。再保險的保險條款則由再保險公司與原保險公司協(xié)商制定。
監(jiān)管
原保險和再保險均受到政府監(jiān)管。原保險主要受保險法監(jiān)管,而再保險則受再保險法和保險法的監(jiān)管。
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qū)別
再保險是在保險人系統(tǒng)中分攤風險的一種安排。被保險人和原保險人都將因此在財務上變得更加安全。利用再保險分攤風險的典型例子就是承保衛(wèi)星發(fā)射保險。該風險不能滿足可保風險所要求的一般條件。保險人接受特約承保后,將面臨極大的風險,一旦衛(wèi)星發(fā)射失敗,資本較小的公司極可能因此而破產。最明智的做法是將該風險的一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由多個保險人共同承擔。
具體的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qū)別如下:
(1)原保險標的是物、責任、信用或者是人的身體和生命,而再保險的標的是原保險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2)再保險合同是以原保險合同為基礎的合同,但它又是脫離原保險合同的獨立合同。主要表現(xiàn)在:再保險合同有自己獨立的當事人,即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一般情況下,再保險人不得請求原投保人交付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也不得向再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論再保險人是不否履行再保險賠償義務,原保險人都應對原被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當原保險人因破產或春他原因未履行賠償原被保險人的義務時,再保險人不得因此而免除對原保險人履行的再保險賠償義務。
(3)原保險合同分為補償性合同和給付性合同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