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機構改革中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流程

第一步:職工向原單位提交《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資料一并提交至原單位人社部門。

第二步:原單位人社部門在收到職工申請后,審核并完善申請表,留存職工身份證コピー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匯總后連同職工申請表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三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職工申請,符合條件的,辦理賬戶轉移手續(xù),并通知職工新單位。

第四步:職工新單位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后,及時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手續(xù)。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需提交哪些材料?

職工提交《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單位提交職工申請表、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如何處理?

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全部轉移至職工新單位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辦理時限是多久?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職工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辦理賬戶轉移手續(xù)。

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前已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能辦理賬戶轉移嗎?

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前已提取住房公積金,仍可辦理賬戶轉移,但提取部分不予轉移。


宿住房公積金〔2019〕2號

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98號)、《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辦發(fā)電〔2018〕75號)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做好市級機構改革中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現(xiàn)將機構改革中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本著“高效便捷、精準無誤”的原則,做好機構改革中涉改部門、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變更、撤銷和轉移等工作,為深化機構改革工作提供服務保障,確保機構改革工作平穩(wěn)推進,順利完成。

二、工作內容

(一)新單位開展的工作

1. 繳存登記及賬戶設立

(1)單位開戶。由本次市級機構改革中新組建的單位在完成新的法人登記后15日之內,到市公積金中心市直管理部窗口(便民方舟3號樓一樓)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賬戶設立手續(xù)。組建后保持原名稱不變的單位,可繼續(xù)沿用該單位原住房公積金賬戶,不需要重新辦理繳存登記及開戶手續(xù)。

(2)辦理要件。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證原件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原件;填寫完整的《宿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單位登記表》(以下簡稱《單位登記表》)和《宿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以下簡稱《變更清冊》),并加蓋單位公章;公積金業(yè)務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單位登記表》和《變更清冊》可從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下載或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領取。官網下載流程:網站首頁—快捷服務—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