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辦理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會根據(jù)規(guī)定上調。

調整前最低首付款比例為60%,北上廣深最低首付款比例為70%。

調整后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