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還款常識
1、寬限期內按時償還利息。按照規(guī)定,貸款畢業(yè)學生應該從畢業(yè)當年9月1日起開始承擔貸款利息,并于當年12月20日前開始償還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時償還利息。如當年專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月1日前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展期,辦理就學信息變更,申請繼續(xù)攻讀學位期間財政補貼利息。否則,不予繼續(xù)貼息。
2、寬限期后按時償還本息。在畢業(yè)5年后的12月20日前開始第一次等額償還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時償還本金,貸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還清,具體時間見《借款合同》。
(1)每年12月1日前,畢業(yè)學生主動與貸款辦理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師聯(lián)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至貸款還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tǒng),更新個人相關信息,查詢需要還款情況,至貸款還完止。
4、享受貸款代償學生如何還貸?貸款學生畢業(yè)后參加了國家有關就業(yè)項目(如:服義務兵役、參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條件享受貸款補償?shù)?,補償資金會通過學校或項目組織單位發(fā)放到學生手中,不會直接抵扣貸款,請貸款學生按規(guī)定提前自行歸還貸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響自己信用記錄。
5、違約后果
(1)根據(jù)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shù)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銀行有權按合同規(guī)定在新聞媒體和網絡上公布違約學生信息;
(3)違約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直接影響個人信貸(信用卡、車貸、房貸等);違約信息一旦進入征信系統(tǒng),即使立即還款,違約信息也要保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