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網(wǎng)友留言說,他在某平臺上借了一筆資金5萬元,一共分為3年(共36期)還款,每期的還款金額為2458元,36期共計還款:2458*36=88488元,差不多9萬元,接近本金的兩倍了,他想問下這個這是否屬于高利貸?
名義利率如上述所述,這筆貸款還款后,一共歸還了88488元,其中貸款的本金為5萬元,那么總的利息即為:88488-50000=38488元,每年利息為:38488/3=12829.33元。眾所周知的利率計算公式:利率=年利息/本金,因此本筆借款的名義的利率為;12829.33/50000=25.66%。這個利率水平相當于民間借貸中常見的2分利(即24%)。
實際利率很多一直以來計算貸款的利率都是單純的以上述名義利率計算,其實名義利率只適用于到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逐期歸還本息的貸款利率遠遠高于上述的名義利率,為什么呢?
以上述案例為例:本金5萬元,一共36期,每一期歸還的金額為2458元,貸款的本金5萬元,那么每期歸還的本金為:50000/36=1388.89元,其余的2458-1388.89元=1069.11元屬于利息。簡單的而言,你借的5萬元,實際你并未用滿了三年,其中第一期的1388.89元只用了一個月,第二期的1388.89元只用兩個月,第三期的1388.89元只用了三個月,以此類推,只有最后一期的1388.89元實際用滿了3年。所以考慮到本金的實際使用時間,該網(wǎng)友的實際貸款利率遠遠不止上述25.66%的名義利率。
那么實際利率怎么計算呢?很簡單,假設實際利率為X,則:
2548+2548/(1+X)+2548/(1+X)^2+2548/(1+X)^3+……+2548/(1+X)^35=50000
通過EXCEL表格計算,我們可得X=44.8%,將近45%,也就是說考慮到本金的占用時間問題后,該筆貸款實際的利率已經(jīng)將近民間借貸中的四分利了。
是否高利貸?
在2018年8月之前,我國的高利貸利率的界限為36%,其中24%以內(nèi)的是法律保護區(qū);24%-36%法律不管,可執(zhí)行可不執(zhí)行,由雙方自主協(xié)商決定,超過36%的則無需償還,因為這個屬于高利率利率的界限,不受法律保護。
不過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的時候發(fā)布了《關于修改《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決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在新規(guī)中關于高利貸利率的界限修改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quán)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fā)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也就是說在新規(guī)之下,法律的高利貸界限為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根據(jù)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2021年9月22日最新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年期LPR為3.85%,5年期以上LPR為4.65%。以該利率經(jīng)計算,那么貸款利率超過3.85%*4=15.4%的即可納入高利貸的范疇。顯然上述案例中的網(wǎng)友,其借貸利率無論是名義的利率還是實際的利率都已經(jīng)遠遠超過高利貸的界限了。
總結(jié)
按照最高法的要求,超過高利貸界限的利率是可以不用還的,你可以先與平臺先進行溝通,不成的話再走法律程序;最后說一句,如果確實對資金需求,最好還是通過銀行渠道,銀行的借款利率不僅遠遠低于網(wǎng)點平臺的利率,而且不可能涉及到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