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準備材料 。準備相關材料到當?shù)亟逃謱W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并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合同回執(zhí)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后,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zhí),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zhí)。報到后30日內(nèi)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zhí)(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貸款發(fā)放與支付。根據(jù)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fā)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yè)后,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