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買房申請貸款,因為房屋產(chǎn)權證還沒有辦理下來,所以不能做抵押貸款,申請的是專門針對買房的消費貸。在有一個擔保人的前提下,在銀行放款的同時,被要求按照貸款金額的0.28%繳納保險。
我向銀行工作人員提出抗議,我說這個保險,是銀行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是應該銀行自己買嗎?銀行工作人員特別干脆的來一句,你不交就不能放款,我們就是這么規(guī)定的!
牛不牛?你很想拒絕,又想得到貸款,所以和待宰羔羊一樣,銀行讓交就乖乖掏錢交(哭一場)
一般購房人在貸款按揭購房時,一定會遇到銀行要求貸款人辦理房屋保險手續(xù)的問題,如果貸款人不想辦理保險手續(xù),銀行就會拒絕提供貸款,因此,許多購房者認為,貸款買房購房者辦理保險是應當?shù)氖隆D敲?,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jù)是什么呢?
是國家要求必須貸款的人買保險的。
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jù)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5條規(guī)定:“以房產(chǎn)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xù)。抵押期內(nèi),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由于該條款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各家銀行又自行規(guī)定了許多條款。
從銀行方面來說,是為了化解風險,當保險合同上面的情形出現(xiàn)借款人無力還貸時,則由保險公司代借款人還本付息。
從借款人來講,則同樣是轉移風險,當身故(大病等合同約定的情形出現(xiàn))時,減免還款的負擔。
雖然出臺了上述管理辦法,但是現(xiàn)實情況是,各家商行的實際操作差異性特別大,有些銀行甚至完全擴大了上述管理辦法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購房者的負擔,還有損消費者的利益。
而且,上述管理辦法,并未規(guī)定受益人是誰,而幾乎各家銀行都要求貸款人將受益人強制設為銀行。作為財產(chǎn)保險合同的“房屋貸款保險”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更無權指定“第一受益人”。購買保險者居然不是保險的最大受益者,顯然也是不合理的。
在貸款這件事上,貸款者本來就屬于弱勢,所以,為了貸款能順利到手,大家都會默認了繳納保險,一般也不問具體細節(jié),銀行讓交多少交多少,誰讓需要銀行的貸款呢!
以上為房家衛(wèi)士個人觀點,歡迎指正。
合法行為,規(guī)定要交保險。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以房產(chǎn)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xù)。抵押期內(nèi),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
抵押期內(nèi),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nèi),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因借款人過錯的毀損,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擴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六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guī)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xié)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