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貸款逾期還款后,如果經催告仍然不還款的,網絡貸款平臺有可能向借款人寄送律師函。
《貸款通則》
第三十二條貸款歸還: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三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fā)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期還本付息。
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fā)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這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guī)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一般收到律師函怎么處理
收到律師函可以考慮和對方協商,或者自己也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律師函是表明對方已經對當前的糾紛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后與對方協商一下如何解決。如果認為自己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么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種警示。律師函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yōu)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fā)出的訴訟預警。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對方刺探虛實、誘惑信息等目的。
收到律師函,并不意味著你將承受律師函上所述風險,也不排除當事人言歸于好的可能嘛,何況是非自有法院公斷!所以大可不必因為律師函而自亂陣腳、輕舉妄動。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蹤事態(tài)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對方發(fā)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