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間,知名地產公司世茂集團(00813.HK)在港交所發(fā)布的一紙清盤呈請公告引發(fā)市場關注。
4月8日早間,世茂集團公告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出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涉及公司的財務義務金額約為15.795億港元。
受此消息影響,世茂集團股價大幅下挫,截至收盤報0.37港元每股,下跌18.68%,總市值跌至14億港元。
“債權人提出清盤呈請以施壓世茂解決債務問題,保護自身權益。世茂需盡快形成重組方案,并可采取法律措施反對呈請,或通過協(xié)商嘗試讓請求被撤銷或拒絕。如果清盤呈請未能被法院駁回或未被撤回,將對世茂債務重組進程形成一定影響,若法院最終頒布清盤令,將對世茂債務重組方案造成顯著負面影響,也將阻礙其債務危機解決、經營恢復?!敝兄秆芯吭浩髽I(yè)研究總監(jiān)劉水對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表示。
公告顯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182條,若公司最終因該呈請而清盤,公司于開始清盤之日(4月5日)后就公司直接擁有的財產(包括據法權產)作出的任何產權處置,以及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成員地位的任何變更將屬無效;若該呈請其后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則于4月5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關產權處置均不受影響。
談及應對舉措,世茂集團在公告中直言,公司認為該呈請并不代表本公司境外債權人及其他相關方的共同利益?!盀楸U掀湎嚓P方利益,本公司將極力反對該呈請,并繼續(xù)推進境外債務重組以最大化其相關方的價值。本公司鼓勵所有境外債權人仔細考慮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3月25日之公告所簡述之重組方案并支持落實重組”。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世茂集團剛剛推出籌劃已久的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3月25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披露了建議的境外債務重組條款,涉及世茂集團、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BVI) Limited(物業(yè)公司)及世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債務。
據公告,重組方案為債權人提供了四個選擇,包括短期工具、長期工具、強制可轉換債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組合。同時,世茂集團的控股股東許榮茂先生也將未償還的股東貸款交換為新的長期票據和強制可轉換債券。
短期工具方面,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年期為6年,分配予所有計劃債權人的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30億美元。
利息將按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視情況而定)未償還本金額50%的金額予累計,于重組生效日期起計首四年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支付,以及自重組生效日期起計第五年起以現金形式悉數支付。
若以現金悉數支付利息,年利率為5.0%;以實物形式支付任何部分利息年利率為6.0%。
長期工具方面,長期票據及長期貸款年期為9年,分配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40億美元。
長期工具未償還本金額的利息將予累計并按下列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重組生效日期起計首六年每年3.0%,全部以實物支付;及自重組生效日期起計第七年開始每年2.0%,全部以現金支付。
此外,公告顯示,控股股東許榮茂透過其全資擁有公司向世茂集團提供本金總額39.63億港元的貸款,以及向公司附屬公司提供本金總額38.39億港元的貸款。
控股股東將把本金額6億美元的未償還股東貸款交換為本金額6億美元的新長期票據及未償還股東貸款本金總額減去6億美元交換為等價本金額的強制可換股債券。
不過,此后市場有消息稱,世茂集團關鍵債權人小組考慮反對公司提出的境外債務重組計劃。
該小組的財務顧問華利安透露,債權人小組計劃在投票中反對該重組計劃,并呼吁其他債權人效仿。
3月28日,世茂集團發(fā)布2023年財報顯示,2023年公司實現營業(yè)額約為594.64億元,較上年下降約5.7%。合約銷售額為428.22億元。合約銷售面積為294.7萬平方米。毛利約為58.48億元,同比增加約10.7%。毛利率為9.8%。股東應占核心業(yè)務虧損約為145.08億元。
債務方面, 截至2023年末,世茂集團的凈負債率約為473.2%,剔除預收款項后的資產負債率約為88.7%,現金短債比為0.04。其銀行借貸、其他金融機構借貸以及債券的還款額合計約為2639.6億元,其中一年以下為1513.9億元。
“2024年,房地產市場恢復仍依賴于購房者預期能否修復,供求兩端政策仍有發(fā)力空間,‘三大工程’將是政策發(fā)力主要方向,預計將對穩(wěn)投資起到重要作用,同時也會對銷售恢復、穩(wěn)定預期起到積極作用。各方均認清當前市場形成較為一致的認知,積極尋求解決債務問題困境。”劉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