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萬不能做這3件“蠢事”,當心錢財兩空,有苦難言 

首先,不要在貸款審批出結果前買房?,F在有很多人在貸款的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就趕緊想要搶一套房子,生怕自己選好的房子被別人搶走。但是要注意的是,貸款審批其實是很復雜的,尤其是在現在這樣一個情況下,更是要考慮到貸款的各個方面,工作環(huán)境,家庭環(huán)境,個人信用額度,以及還款的能力等等,有一項不合格,那么貸款審批就下不來。但如果你在之前就已經著急的簽完了購房合同,如果你沒能夠交付余額,別說房子沒有了,之前的定金也是不會退給你的。

其次,不允許冒名頂替買房。由于之前房地產的過熱局面,國家最終還是進行了干預,下調了一系列的政策,有些城市已經開始限購限貸,這讓很多想要買房子投資的人都無計可施。但有不少人冒著風險,企圖打著別人的名義,用別人的名字再次購買房子。這樣的方法是很危險的,如果是你把你的名字借給別人買房,很有可能別人拿著房子就跑了,而你卻負責留下來還貸。并且盡管你們之間簽訂協議,但這種協議是根本不受法律保護的,那時你可真是有口難言了! 

最后,不要想著“占便宜”。房地產發(fā)展這么火熱,幾乎每一個人都想從中分杯羹,在買房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投機占便宜的行為,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首付貸。最開始,首付貸其實是為了給那些自己有房子,為了改善生活,想重新再買一套房,從而把現房進行抵押的人群的一種貸款方式。

到后面漸漸演變成了,根本沒有真實的依據和抵押,就能提供給買房人20到30萬的貸款來進行首付,之后再按利息還錢。這種行為實際上本來就不符合國家對于房市調控的規(guī)定,所以是不會允許的,大家在買房的時候,千萬不要懷有僥幸心理,否則被查出來結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