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9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3000元,下限為1070元。
答:是。2019年度繳存額上下限適用于全部職工,包括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企業(yè)職工和靈活就業(yè)人員。
答:不可以。繳存額的上限并非職工的個人自繳額,而是職工和單位雙方繳存額之和,單位和職工分別按照一定比例繳存。
答:不可以。1070元為最低繳存額,職工和單位不能低于此金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和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不低于1070元、不高于23000元范圍內協(xié)商確定繳存額。
答:繳存額的上下限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和職工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答:職工可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包括繳存額、余額等。
根據《關于2019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9﹞1號),現(xiàn)將2019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公布如下:
注意事項:
1、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提前到4月1日開始,7月底結束。4月上旬為基數(shù)調整高峰期,請各單位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業(yè)務,避免造成系統(tǒng)繁忙、網絡堵塞等情況影響辦理效率。
2、單位完成基數(shù)調整以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完成4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
(1)簽約住房公積金網上匯補繳的單位可以通過單位公積金網上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下載數(shù)據并進行網上匯補繳操作。
(2)簽約建設銀行網銀的單位可以通過建設銀行網銀辦理匯繳。
(3)已與建設銀行簽約委托扣款的單位從4月1日起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每月10日或20日進行扣款。
上述單位中如有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但未與住房公積金賬戶一起簽約委托扣款的,請及時至原簽約地的建設銀行公積金網點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約以確??劭畛晒Α?/p>
(4)其他單位攜帶匯繳書、匯繳支票等至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建設銀行公積金業(yè)務網點完成匯繳。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