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
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5%
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
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額調整
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額根據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計算,公式為:繳存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
問: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答:5%(單位繳存2%,個人繳存3%)。
問: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是多少?
答:2400元-12000元(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
問:2016年中山公積金繳存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繳存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
問:繳存公積金有什么好處?
答:繳存公積金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優(yōu)惠利率、提取購房款和租房補貼等福利待遇。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已開戶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在2016年7-9月份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以及繳存額的調整工作。
二、繳存比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繳存年度起,我市住房公積金單位以及個人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超過繳存比例上限的單位在2016年7月1日后將不能繳存。
三、繳存基數
本匯繳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計算單位和職工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資總額(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的月平均數。在一個匯繳年度內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核定后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繳存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市直和鎮(zhèn)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月繳存額的計算
月繳存金額=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
職工和單位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之和,不得超過2016年匯繳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限額。
五、繳存限額
2016年匯繳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暫定為2449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最高限額為5878元(24490元×12%×2)。月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以上限額的,以實際工資額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月繳存額;月均工資超過以上限額的,最高以上述限額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