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賠償原則
實質性的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shù)哪康氖亲尡槐kU人因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使其經濟狀況恢復到保險事故發(fā)生前的狀態(tài),而非獲利。因此,保險賠償原則強調實質性的賠償,避免道德風險。
損害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只針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遭受的實際損失,不包括因保險事故之外的因素所造成的損失。即保險賠償基于損害賠償,而不是收益賠償。
補償性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額不得超出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金額。保險金的目的是提供損失補償,而非獲利或富裕。超過損失數(shù)額的賠償屬于超額賠償,違反了補償性賠償原則。
平均性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shù)哪康氖蔷S護被保險人之間的公平性。因此,在同類風險下,相同的損失應獲得相近的賠償。平均性賠償原則有別于損害賠償原則,后者強調實質性的賠償。
合理性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shù)臄?shù)額應符合情理,不得明顯低于或高于實際損失。合理性賠償原則避免了保險公司過度支付或被保險人索賠過高的情況。
及時性賠償原則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遭受損失后,保險公司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及時賠償,以緩解被保險人的燃眉之急。及時性賠償是保險合同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險保障發(fā)揮作用的重要體現(xiàn)。
支付現(xiàn)金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一般采用現(xiàn)金賠償?shù)姆绞?,即以貨幣形式支付賠償金?,F(xiàn)金賠償具有靈活性,被保險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處置賠償金。
什么是保險賠償原則?保險賠償原則有時也稱損失補償原則。保險賠償作為財產保險活動的最后環(huán)節(jié),是保險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核心內容,是財產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的直接體現(xiàn)。
損失賠償原則是指在保險標的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以貨幣形式賠償保險人所受的存世,或者以實物賠償、或修復原標的。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權利,保險賠償原則首先要求保險人對財產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損失的賠償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守約。
保險賠償?shù)囊话銣蕜t:
1.有損失才有補償,補償以損失為前提。而且,該損失必須是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2.損失補償有最高額限制。
(1) 保險賠償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
(2)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利益為限。
(3)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近因原則:
1.單一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如該原因屬保險事故,則保險人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可以拒絕賠償。
2.多種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可區(qū)分以下四種情形:
①如果多種原因均為承保危險,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多種原因均非承保危險,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②多種原因連續(xù)發(fā)生,如果其中持續(xù)起決定作用或處于支配地位的原因屬承保危險,則保險人負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不陪。
③多種原因間斷發(fā)生,即前因與后因并不連續(xù),后因與前因不相關聯(lián),后因不是前因的必然、直接結果,而是新的相對獨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