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人社字〔2018〕433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將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提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規(guī)范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guān)于推進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便民化服務(wù)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8〕104號)要求,就我省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放省級人社部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事項。自2019年開始,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擔(dān)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事項下放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推進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受理事項進駐大廳。自2019年開始,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將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受理事項進駐大廳,實現(xiàn)“只進一扇門”和“一窗受理”。
三、探索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部分職責(zé)下放。有條件的市可結(jié)合工作實際,依法將工傷認定事項下放縣(市、區(qū))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zé)。探索實行初次勞動能力鑒定和再次勞動能力鑒定收取材料環(huán)節(jié)分別下沉一級。
四、建立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專家共享機制。進一步充實省、市兩級勞動能力鑒定專家?guī)?加強專家隊伍培訓(xùn)管理,建立異地聘請專家參與機制,實現(xiàn)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在全省范圍內(nèi)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