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擔保融資的過程中,一般總是會涉及不動產(chǎn)抵押。由于相關手續(xù)的專業(yè)性非常的強, 大多數(shù)的投資者對此往往一頭霧水,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而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 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就是指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不轉(zhuǎn)移占有 的方式向抵押權人以便于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或者不想履行債務時, 抵押權人有權以處理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補償。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 以抵押。凡是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而抵押人未一并抵押 的,未抵押的建筑物將會被視為一并抵押。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之后,抵押人仍然有權依法對該土地進行建設開發(fā),建造樓宇廠房 等建筑物。對于該土地上以后新建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chǎn)的范圍之 內(nèi),所以這些新建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chǎn)。
因此為了實現(xiàn)抵押權,需要處分抵押的建設用地之使用權時,假如該土地上已存在建筑 物,一般情況下來講,只有將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起進行處分,只有這樣才能實現(xiàn)建 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實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同時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擔保公司在辦理建設用 地使用權抵押時,一般都會遵循“房隨地走”的原則,通過這種方法確保投資人的利益。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而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 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就是指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不轉(zhuǎn)移占有 的方式向抵押權人以便于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或者不想履行債務時, 抵押權人有權以處理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補償。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 以抵押。凡是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而抵押人未一并抵押 的,未抵押的建筑物將會被視為一并抵押。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之后,抵押人仍然有權依法對該土地進行建設開發(fā),建造樓宇廠房 等建筑物。對于該土地上以后新建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chǎn)的范圍之 內(nèi),所以這些新建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chǎn)。
因此為了實現(xiàn)抵押權,需要處分抵押的建設用地之使用權時,假如該土地上已存在建筑 物,一般情況下來講,只有將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起進行處分,只有這樣才能實現(xiàn)建 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實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同時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擔保公司在辦理建設用 地使用權抵押時,一般都會遵循“房隨地走”的原則,通過這種方法確保投資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