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臨河區(qū)的陳某在看守所里懊悔不已,因一時貪念,他用假房產證向親戚抵押貸款54萬元后,在外躲藏了3年,沒想到被臨河區(qū)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抓獲。
據了解,2011年6月,陳某以自己開辦的乳品廠資金緊缺為由,先后兩次用他在臨河區(qū)北環(huán)辦的一間70多平方米的平房作抵押,向親戚尚某用房產證貸款54萬元,雙方簽訂了兩份抵押貸款合同,陳某將抵押的房產證交給尚某。2012年9月,尚某撥打陳某的電話,想問還款一事,可是陳某及其家屬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尚某拿著房產證到房管局查詢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是一份假房產證。9月28日,尚某到臨河區(qū)公安局報了案。同年12月29月,陳某被警方上網追逃。
今年3月3日,臨河區(qū)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的一個住宅小區(qū)內將陳某抓獲。經審訊,陳某對詐騙尚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