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6月7日起,南昌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
購買二套普通住房(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利率上浮10%不變。
據悉,6月7日起,南昌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
購買二套普通住房(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利率上浮10%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