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兗州公安分局成功破獲一起“套路貸”案件,犯罪嫌疑人通過設局詐騙擔保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財物,性質十分惡劣,兗州公安分局重拳出擊,一舉將涉案人員抓獲,有力的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4月19日,兗州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孟某的報案,稱在2018年10月30日,通過許某認識了辦貸款的張某并從張某那里貸款借錢,11月3日張某到他家中家訪,并讓他寫了60000元借條,隨后張某通過支付寶打給孟某60000元,接著張某又以收取保證金、家訪費、第一個月利息為由收回了18500元。
過了沒多久11月9日下午,許某找到孟某稱需要借款,讓孟某提供擔保,11月10日中午在濟寧一網(wǎng)吧,許某給張某打了一個40000的借條,張某威脅他在一張白條上簽字擔保。因借的60000元未能按時還款,11月12日他被張某起訴到魚臺法院要求還款90000元,正當他在準備應訴時,2019年3月底因許某未按時還款,張某又將作為擔保人的他和借款人許某起訴到法庭要求還款20000元,這讓孟某感覺自己好像陷入了一個圈套,便到公安機關報案。
了解完相關情況后,值班民警認為這可能是一起套路貸線索,遂向大隊及分局領導匯報,局領導高度重視,指示八中隊民警全力查處這起案件。經過進一步向報警人孟某詢問,民警了解到張某狀告孟某的民事訴訟將于4月22日在魚臺谷亭法庭開庭,便立即組織警力趕到魚臺谷亭法庭,經孟某指認,將張某、許某帶到兗州分局刑偵大隊進行訊問。
在訊問過程中,張某承認借款給孟某,但不承認收取家訪費及其他費用,并辯稱收取的18000余元是孟某以前多次借錢的還款。辦案民警又向報警人孟某了解情況,孟某說,他曾在2018年10月29日向張某借款20000元,當時張某也是收取了家訪費、保證金共計4500余元。
專案組民警隨后再次趕往魚臺,在魚臺法院、谷亭法庭將涉及張某的15起訴訟全部復印,對全部原告進行查證甄別,并對各位受害人進行了詢問取證,經過近20天的查證,共查實張某5起涉嫌套路貸的事實,以涉嫌詐騙罪將張某拘留。5月15日通過進一步擴大線索,又辨認出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姜某,并將兩人進行上網(wǎng)追逃,5月20日民警在金鄉(xiāng)將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警方提醒,借款一定要去正規(guī)合法的金融機構,若發(fā)現(xiàn)自己陷入“套路貸”一定要及時報警。同時也要樹立正確的消費意識,多一點理性,少一點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