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義務償還貸款,中國有句老話,父債子償。

首先,父親借的錢,銀行不會問他用途,父親是借貸人,必須作為第一償還人。其次,兒子作為使用人,于情于理都要替父親償還債務。最不濟,父親作古,兒子作為第一繼承人,不光繼承財產(chǎn),同時債務也是繼承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也要償還債務。

是兒子來還。同時向民要求林余讓其父親林勝出具借款借條,隨后林勝給向民出具了借條,該借條載明:“今借到向民人民幣現(xiàn)金500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用于資金周轉(zhuǎn),支付工人工資。于2015年3月21日全部歸還。借款人:林勝,2015年1月21日?!碑斎障蛎裢ㄟ^銀行將5萬元借款轉(zhuǎn)賬給了林余。其后,雙方因借款事宜發(fā)生糾紛,向民遂起訴要求林勝、林余就5萬元借款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肯定是誰在銀行借的錢,還來償還,是父親借的,當然由父親來償還!

如果父親沒有現(xiàn)錢來償還,那就用父親所擁有的股票,公司股份和房屋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