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費。 一、辦事條件 (一)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
(二)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辦理抵押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3、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4、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5、機動車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jiān)管或者批準轉讓的。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領取方式:車管所各分所、各區(qū)(縣)交警支(大)隊機動車管理窗口、公安門戶網站下載打?。惶畋砬罢堊屑氶喿x申請表后面的填表說明),單位車輛被委托人簽字,個人車輛車主簽字;
(二)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申請抵押登記的還需提供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存入機動車檔案,如涉及多輛機動車的,需提供相應數量的抵押合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收存抵押合同原件的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
(五)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應的《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每車一份《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原件)。 三、辦理程序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攜帶所需證明、憑證共同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排隊叫號系統領取《排隊叫號憑證》。
(三)到銀行付費窗口付費。
(四)付費后,憑《排隊叫號憑證》到發(fā)證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等相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