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權”行使中廉政風險點的分布
基層稅務部門在日常的稅收管理活動中,“兩權”的行使由各個部門以不同的工作職責承擔,每個人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權力,這就需要進行歸類和梳理,具體劃分廉政風險點的分布,評估廉政風險的高低,采取應對措施。
(一)“兩權”行使的分類。通過對“兩權”行使的運行軌跡來看,稅收執(zhí)法權主要有六類,分別是稅收征收權、管理權、檢查權、強制權、處罰權、減免退稅權(還存在一些比如行政復議權、行政許可權等,由于日常涉及較少,在此暫不做分析)。行政管理權則主要包括人事管理權、財務管理權、基建管理權、監(jiān)察管理權四類。以上十類權力基本涵蓋了稅收管理過程中的各項權力,只有使各項權力的行使在可控的范圍內(nèi),才能使稅收工作順利的開展。
(二)廉政風險點的分布。通過日常工作中各項權力運行可能帶來的對相關利益的影響,對“兩權”所包含的十類權力中主要存在的執(zhí)法及廉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