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具有自有產(chǎn)權(quán)的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

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

關系的;

5、失業(yè)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兩年以

上,且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出國(境)定居的;

8、調(diào)離鄭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設立住房公

積金個人賬戶的(也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轉(zhuǎn)

移方式辦理);

9、非鄭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或戶籍遷出鄭州行政區(qū)離開本市的;

10、在鄭州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

房租超出同一戶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親工資

收入15%以上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

或物業(yè)管理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