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具有自有產(chǎn)權(quán)的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
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
關系的;
5、失業(yè)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兩年以
上,且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出國(境)定居的;
8、調(diào)離鄭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設立住房公
積金個人賬戶的(也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轉(zhuǎn)
移方式辦理);
9、非鄭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或戶籍遷出鄭州行政區(qū)離開本市的;
10、在鄭州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
房租超出同一戶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親工資
收入15%以上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
或物業(yè)管理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