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貸款額度和住房價值及繳存的公積金有關,具體如下: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八條 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數(shù)額,不得大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 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準后,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shù)額的2倍。
哈爾濱市貸款額度和住房價值及繳存的公積金有關,具體如下: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八條 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數(shù)額,不得大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 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準后,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shù)額的2倍。